主题词:住宅 电梯

住宅电梯维保质量有待提高

2014-06-24 中投机械网
 
中投顾问提示:宅电梯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总体看来,电梯事故虽是小概率事件,但它却直接关系到小区居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如今,住宅电梯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总体看来,电梯事故虽是小概率事件,但它却直接关系到小区居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去年下半年,福建省社会建设研究会联合福建海峡经济研究院组成“福建省住宅电梯与社区治理课题组”,开展专题调研。近日,结合不久前课题组推出的调研报告—《转变观念,聚合资源,构建住宅电梯安全和谐运行的机制》,深入电梯维保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物业协会、部分住宅小区和电梯检验单位访问。今起推出,共同关注“上上下下的安全”,绷紧电梯安全这根弦。

  日前,一则“电梯15秒冲破31层屋顶”的视频在各大门户网站热播,再次挑动着人们担忧电梯安全的敏感神经。据媒体称,4月24日,福州联信中心大厦一部电梯就突然失控,20名乘客被困其中,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随着经济发展,电梯已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据福建省社会建设研究会、福建海峡经济研究院联合开展的专题调研显示:2000年住宅电梯仅有8000台左右,如今,这个数字已突破6万台;电梯越来越多,如何才能使电梯的安全保障相应提升,值得关注。

  约75%电梯维保质量待提高

  管护不力是造成电梯安全事故频发的主因。专题调研结果显示,住宅电梯事故发生率虽然总体控制在千分之五以下,但是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

  “有的电梯未按时定期申报检验;有的经检验不合格仍然继续使用;有的安全隐患未完全排除就投入使用;有的电梯未委托有资质的维保单位维保;有的长期停用或停用时间超过检验有效期的电梯,未经维保单位全面检查就自行启用。”课题组调查成员、省社会建设研究会会长林立鸿称。

  当前,在电梯维护保养的具体运作中,电梯维保方式主要分为制造单位自保、制造单位授权的单位维保和第三方维保三种。目前,约75%的电梯采取的是第三种维保方式。

  业内人士认为,相对于制造单位自保和制造单位授权的单位维保,第三方维保方式的服务质量不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一些电梯维保公司为了争保揽保,常常以大大低于电梯维保最低指导价的低价手段争夺市场。恶性竞争让电梯的日常维护标准形同虚设。例如,按照行业惯例,平均每个电梯维保工一个月维保电梯数约30

  台,但如今每人实际每月工作量一般多达百台,导致电梯维保服务从本应是长期坚持的日常检测、维护慢慢演变为不出事就不到场的应急抢修。

  电梯安全居民有责

  近一段时间以来,福州华林御景小区的电梯屡屡“发疯”,有时候运行中明显有一种“起飞”的感觉,有时候莫名其妙地“溜梯”,最惊险的一次,电梯直接从31层掉到5层,中间根

  本不响应轿厢内的任何指令。

  为此,居民们纷纷把矛头指向物业,认为维保不力,导致电梯质量有问题。但是调研结果显示,在生活中,电梯失控事故的发生有时也与居民有关。

  “小区频频出现电梯安全事故,居民也难逃其责。”课题组调查人员表示。比如,一些物业公司为了追求利润,将电梯维保服务交给叫价低、无资质的维保公司。有的物业甚至不聘请专门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或者聘请的人手不足;更有甚者,维保服务直接交由物业公司承担。“这些违规现象很容易发现,如果所有居民都能认真行使自身权利,通过业主委员会来监督物业公司,这些问题就能得到有效遏制。”

  此外,小区居民不按时缴纳物业费用以及不正确使用电梯,也是导致电梯事故易发的重要因素。“当前住宅电梯的维保费用是包含在物业费之内的,但是少数居民长期拖欠物业费或者拒不缴纳物业费,导致电梯维保支出无保障。”课题组调查人员说,有的居民还常常违反规程使用电梯,比如,载人的电梯超载装运货物;为了方便自己搬运货物,长时间用硬物阻挡轿厢门的自动关闭;运送水泥、沙子和水等物品时,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造成滴撒漏,这些行为都极易损坏电梯安全保护系统。

  期待纳入公共安全

  “电梯的使用者除了小区居民,还有进进出出的来访人员等社会成员。因此,电梯安全应当纳入到公共安全领域加以监管。”林立鸿说,但是,目前有关电梯的行业规范尚不完善,无法发挥其调整、引导、治理和惩处的作用。

  当业主拒绝支付物业费或者更新、改造、维修电梯的必要费用时,物业公司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同样地,当物业公司没有切实履行义务对电梯加以监管时,质监部门对物业公司或业主违约行为的处理也无章可循。

  为此,课题组调查人员在调研报告中呼吁:应将电梯安全纳入公共安全领域;将电梯的维保费用从物业费中剥离出来,立规督促居民缴纳电梯维护费用;如果物业公司不认真履行电梯维保责任,将受到法律严惩,这些措施将有效解决当前电梯维保领域存在的种种问题。

  电梯使用年限虽然没有国家统一标准,但是一般认为,运行15年以上的住宅电梯是使用年限较长的电梯,俗称老旧住宅电梯。目前仅福州这种老旧住宅电梯就有2000部左右。随着时间的推移,老旧住宅电梯必将越来越多,不仅严重威胁着公众安全,也会因此引发更多的邻里纠纷和社会矛盾。“福建应以2014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为契机,推动社会观念转变,集聚行政力、市场力和社会力,打造住宅电梯安全和谐运行的新机制。”调研报告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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