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出版

电子书牌照发放 利好传统出版社

2010-11-05 中投机械网
 
中投顾问提示: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昨日在京召开首批获准电子书业务资质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公布首批获准从事电子书从业资质企业名单,总计有21家企业获得版署的四种电子书从业资质。

  文/中投顾问

  据相关媒体报道,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昨日在京召开首批获准电子书业务资质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公布首批获准从事电子书从业资质企业名单,总计有21家企业获得版署的四种电子书从业资质。这四项资质分别为电子书出版资质、电子书复制资质、电子书总发行资质、电子书进口资质。

  据悉获得电子书复制和发行资质的企业主要有汉王、盛大、纽曼等,基本上都是以终端硬件见长,获得电子书出版资质和出口资质的企业均为传统出版社。中投顾问文化行业研究员蔡灵指出,在新闻出版总署发布《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指引下,此次电子书牌照的发放调整监管重心,严格在电子书出版和出口资质上把关,复制和发行资质则相对较松。

  据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孙寿山透露,目前电子书内容均来自于纸质化出版物,非纸质出版物的内容不允许在电子书中出现,自2011年开始,总署将逐步开展电子书出版物书号网络实名申领工作。蔡灵认为,如果将电子书内容资源的来源限定在纸质出版物上,这无疑将利好此次获得电子书出版资质的四家传统出版社,可以在和作者签约纸质出版权的同时拿下电子书出版权,增加盈利渠道。其他出版社因没能获得电子书出版资质,只能选择和这四家出版社合作,有可能会因此流失部分人才资源。

  如果说非纸质出版物不允许在电子书中出现,那么盛大文学网络内容资源要在电子书中出现是否一定要先采取纸质出版的形式?蔡灵认为,内容资源在整个电子书产业链上处于核心地位,虽然现在电子书产业的主要收益来自于终端硬件的销售,但电子书厂商仍不敢忽视内容的重要性,但在此次牌照的发放中这些硬件企业仅只获得了复制、发行资质。由此看来在《意见》出台之前,汉王采取和上游出版社合作的道路显然更为明智,虽然盛大有网络文学庞大的内容资源为依托,如果要将其合法的搬上电子书屏幕,也要采取和传统出版社合作,走先纸质出版再电子出版之路。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数字出版产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中指出,截止2009年底,我国手机阅读用户占手机网民总数的75.4%,未来还有很大的增长潜力。在接触过数字化阅读的国民中,有差不多半数读者能够接受付费阅读的形式,其中91%的读者阅读电子书后就不会再购同本书的纸质版本,另有9%的读者表示阅读电子书后还会购买该书的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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