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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信息报】首批电子书牌照下发 规范内容版权引发行业变局?

2010-11-10 中投机械网
 
中投顾问提示:此次牌照的发放将有利于传统出版社,对于以网络文学见长的互联网阅读平台而言,无疑需要加强与传统出版社的合作。

  30家企业获得了首批电子书从业资质。总体看来,此次牌照的发放将有利于传统出版社,对于以网络文学见长的互联网阅读平台而言,无疑需要加强与传统出版社的合作。电子书行业的话语权和主导权将在新规出台之后被逐步改写。

  牌照加《意见》环环相扣,今后电子书出版行业将再难野蛮生长。此前由于相关管理法规尚未到位,电子出版市场一直是一种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发展状态,对版权无视、对法规不理的态度严重影响了出版行业的健康发展。今年10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布《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下称《意见》)之后,首批获准电子书业务资质的企业名单在上周公布,进一步规范的管理办法无疑将加速行业变局。

  首批电子书牌照下发

  4日,新闻出版总署公布了首批电子书牌照,共30家企业获得了电子书从业资质。此次发放的牌照共分四类,分别为电子书出版资质、电子书复制资质、电子书总发行资质、电子书进口资质。

  其中获得电子书出版资质的仍为中国出版集团等4家传统出版社;而获得电子书复制资质的为汉王科技(002362)、盛大文学等13家在电子书领域打拼多年的新兴企业;另有8家企业获得电子书发行资质;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等5家企业获得电子书进出口资质。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孙寿山表示,分类下发牌照,希望企业能够按照审批的业务范围,依法生产和经营,规范电子书生产市场。

  早在一个月前,出版总署发布《意见》提出建立电子书行业准入制度,对从事电子书相关业务的企业实施分类审批和管理。而此次发放牌照与《意见》一致,对应内容原创、编辑,数字转换,设备芯片生产,市场销售和进出口贸易等环节,基本将产业链各环节都加以管控。

  孙寿山表示,以后电子书资质申请将常态化,电子书企业的准入和退出是并举的,取得业务资质并非一劳永逸,对于违法违规或不符合年度核验条件的企业,完全有可能被取消资质。

  应该说,首批电子书牌照下发,表明电子书将进入准入制时代,目前的“山寨”、“盗版”现象将能得到有效的遏制。与此同时,牌照的动态化管理将加剧电子书市场的竞争。

  新规将引行业变局

  新的行业规范势必会对原有的电子书出版市场带来巨大冲击。而相关的准入“标准”一旦确定,必然将对整个新媒体阅读生态产生深远的影响。

  我国目前是全球第二大电子书单一国家市场,2010年上半年占全球出货量的21.4%,仅次于美国。由于市场需求旺盛,长期以来挣钱容易的电子书市场就一直是“香饽饽”,无论企业水平如何、不管是否拥有版权,“先杀进市场再说”成为一种普遍心态。也正是这种心态,导致整个行业鱼龙混杂。

  在电子书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传统出版业每况愈下。从全球趋势来看,读者阅读愈加电子化、数字化使得传统纸质图书的生存空间日益缩小,加之经济危机导致的消费性支出萎缩更是使其传统出版业遭受了重创。尽管中国的出版商尚未面临如此危机,但是图书市场的主动权正在逐步丧失。

  为改变混乱的市场现状,出版总署加强了对电子书市场的规范和管理。目前电子书的内容来自于正规纸质出版物的“电子化”,非纸质出版物的内容不允许在电子书中出现;电子书须经依法设立的电子出版单位出版,并使用电子出版物专用中国标准书号;单独发行不同内容的电子书存储卡,也需要按新的电子出版物专用书号申报。自2011年起,总署将逐步开展电子出版物书号网络实名申领工作。

  如此一来,一方面加强了对市场的管理,使其经营更为有序,另一方面也盘活了传统出版企业,为期找到了新的发展领域。过去那种由设备商主导市场规则,网络文学带动阅读风潮的市场将被改变。拥有版权、著作权的出版社的加之将被重估。读者也将逐步养成进入正规的阅读和下载渠道购电子读物,而非成为盗版和山寨的帮凶。

  总的看来,此次牌照的发放将有利于传统出版社,对于以网络文学见长的互联网阅读平台而言,无疑需要加强与传统出版社的合作。电子书行业的话语权和主导权将在新规出台之后被逐步改写。

  电子阅读的未来

  新媒体阅读的日益产业化、规模化,人们开始期待一个有序的、健康的发布渠道和阅读秩序。出版总署表示,将力促多种政策的出台,包括建立产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等手段,维护市场秩序,增强国产电子书品牌市场竞争力。

  但问题在于,相较于传统阅读方式,电子阅读的兴起,使绝大部分网络文学作品可以在网上免费阅读,读者也逐渐形成了“网上看书不花钱”的意识和习惯,因此电子书的版权保护面临着一个非常不利的环境。而美国亚马逊的Kindle电子阅读器就通过提供大量已经取消版税的图书吸引大量读者。

  面对这样的局面,电子书新规不得不考虑在新环境下的版权保护和版税收取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发放的牌照并未涉及电信运营商。需知电子书的未来绝不仅仅存在于出版社和电子阅读设备的生产商环节。

  根据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数字出版产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截止2009年底,我国手机阅读用户占手机网民总数的75.4%,未来还有很大的增长潜力。在接触过数字化阅读的国民中,有差不多半数读者能够接受付费阅读的形式。

  付费对于半数使用手机阅读的消费者而言,并不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因此,如何加强与运营商的合作,更好的发挥其收费平台的作用,将是电子书行业下一步必须要考虑的问题。目前,三大运营商都展开了各自的电子阅读业务,如中国电信的天翼阅读,中国移动G3旗下也开设了阅读产品品牌。

  电子阅读的未来不在于内容,也不在于终端设备,而在于从哪里获得收益继续鼓励作者创作出更好更受欢迎的作品。 
 
  原文发布地址:http://finance.jrj.com.cn/biz/2010/11/1000138524382.shtml (通信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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