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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三控”方案值得期待 仍存弊端

2010-08-23 中投机械网
 
中投顾问提示:对药价实行“三控”有利于缓解目前药价虚高的问题,但是此方案仍存在一些弊端。

  文/中投顾问

  8月19日,经广东省医药价格评审委员会审议,广东省卫生厅、人保厅、物价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对药品价格实行“三控”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自今年9月1日起,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药品将采取“三控”管理,试行2年。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指出,对药价实行“三控”有利于缓解目前药价虚高的问题,但是此方案仍存在一些弊端。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指出,所谓的“三控”分别是指控制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实际供货价以及流通差价率。具体来说,就是凡在广东省销售实行政府指导价格的药品,其实际零售价格不得超过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供货价格与最高零售价之间的差价率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流通差价率,同时药品按价格高低实行流通环节的最高差别差价率管理。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指出,此次“三控”的对象是列入广东省医保目录的药品。之前,广东省对药品价格实行控制最高零售价,也就是“一控”,而从今年9月1日起,广东省开始对实际供货价和流通差价率也进行规范。从药品出厂、批发环节、零售环节每一环节的加价率都要在规定的范围之内,变“一控”为“三控”。

  郭凡礼指出,实行“三控”以后,可以预见的是,药品的价格会有大幅度的降低。以10元以下的药品为例,在批发环节,累计差价率不能超过30%;在零售环节,医疗机构最多只能加价25%,而零售药店最多可以加价35%。这样一来,一直存在于药品批发和流通环节的高额差价率将大幅下降,药品价格会相应降低,这有利于缓解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

  郭凡礼指出,然而从另一方面来看,对于药价“三控”规定中“在零售环节,医院最多只能加价25%、零售药店最多可以加价35%”可能会引来新的麻烦。因为从《通知》具体规定的情况来看,不论是哪种区间的药品限价,医院加价率均低于零售药店的加价率。这也意味着,以后到医院买药可能比药店还便宜,而这样的结果可能导致患者更倾向于去医院看病,这将加重老百姓“看病难”的负担。

  郭凡礼同时指出,新医改方案推行以来,零售药店一直处于一个被政策遗忘的角落,其生存都步履维艰,而此次“三控”规定考虑到了零售药店还要负担租金和税收成本,因此给了零售药店35%的加价率,比医院的加价率还高10个点。但如此一来,零售药店最后的“平价”王牌也将消失殆尽,未来零售药店将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医药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按照此次药价“三控”管理的规定,一盒出厂价为10元的药品,从厂家出厂价到批发商的手上最高可以加成30%,也就是可以涨到13元;之后到医院可以加成25%,也就是16.25元;而到药店可以加成35%,也就是说,零售药店的最高零售价可达17.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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