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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新医改一年成效不佳 仅砍掉15%药品加成无济于事

2010-06-01 中投机械网
 
中投顾问提示:首年3902亿投入中,大部分用于基层医疗机构的建设以及提高医保覆盖率,而在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如何弥补基层医院的收入缺口,还没有形成一套补偿机制。

   新医改启动已经一年有余,5月下旬,国家发改委称,截止到2010年2月份,全国各级财政已为这场改革支出3902亿。

  但成效似乎并不那么令人满意。

  根据2009年4月医改方案,未来三年医改主要方向包括: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基本药物制度推行可谓举步维艰”,长期关注医改的广东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说,事实证明,仅仅砍掉15%的药品加成根本无济于事,现行药品定价机制如果不改变,“整场医改都可能一事无成。”

  首年3902亿投入中,大部分用于基层医疗机构的建设以及提高医保覆盖率,而在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如何弥补基层医院的收入缺口,还没有形成一套补偿机制。

  基层医院业务增长:喜忧参半

  21世纪:新医改提及要在2011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三年内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这一目标落地情况如何?

  廖新波: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进成效相对明显,新农合覆盖面已经基本达到医改所提出的目标,报销的比例也有所提高,确实解决了部分看病难问题,也解决了部分基层卫生医院的生存问题。

  但是一些问题逃避不了。公众报销比例虽然提高,但是实际支出的绝对数可能并没有减少。比如实行新农合之前,一些地区农民治疗阑尾炎需要花费800元,推行新农合后,阑尾炎的治疗费用大幅调整到1800元,按照50%报销比例,农民需要支付900元费用,比之前支付费用还多了100元。这种情况是否普遍?不得而知。

  卫生院刺激医疗消费的行为确实在增加——不该住院的也安排住院了,因为住院才有报销,不该用的药用了,因为收益更高,卫生院医生们更愿意安排给病人打吊针,而不是便宜的肌肉注射或服药。

  我读到报表,说某农村卫生站、卫生院业务一年提升了20%,这20%究竟是喜还是忧?我说是喜忧参半,喜的是新农合救活了一些卫生院,忧的是这种不合理的医疗消费该如何监管?如果说过去农民们没钱看病,现在因为新农合享受了医疗服务,那这个20%就是正常增长;但是如果是因为有了医保支撑,而导致了基层医院的过度治疗,这个20%增长就不正常。现实中,这两种因素其实都存在。

  《21世纪》:基本药物制度推行第一年,争议不少,有些地区药品招标价格甚至高于市场零售价。针对下半年将出台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政策,有何建议?

  廖新波:基本药物制度,有专家说已经走入绝路。2009年发改委公布了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各省在招标中也参照这一价格确定了最终中标价。这一看似合理的流程,却让很多基层医院无所适从,原因就在于中标价远远高于现行基层医院早前的实际进货价格。

  现有定价机制不改变,药品价格就降不下来。目前,国家制定的指导价是“天花板价”,价格高得离谱;省级招标价为“斩首价”,即在国家指导价基础上轻柔地挤出一点水分,价格仍然畸高。实行药品零差率后,如果这两个环节不改革,药品价格就降不下来。

  实行零差率之前,乡镇卫生院可以直接与药商谈判,把药品采购价压得很低,可以说是“拦腰价”。如今不让卫生院砍价了,他们只按照政府的统一配送价执行,“拦腰价”上调为“斩首价”,卫生院的经营也陷入困境。

  定价问题上,仅仅砍掉15%的药品加成根本无济于事,药价高是因为虚高作价,如果不能制定一个合理价格,医改各个环节正常推进都会受影响。

  补偿机制仍缺位

  《21世纪》:实行药品零差率后,政府补偿似乎也未见到位?

  廖新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取消以药养医与政府补偿制度必须相结合,如果不结合,将影响医院生存,最终影响患者看病。现在基本药物目录中有307种药品,但一些用于治疗胃病、糖尿病、降血压的基本药还没有纳入目录,患者在基层医院买不到这些药,只能返回到大医院看病。如果目录要覆盖更多基本药,那政府财政就要多掏钱来补贴。

  按照医改方案补贴思路,取消15%药品加成后,要用财政补贴、提高医疗服务收费以及增收药事服务费来弥补医院收入的缺口。现在已经不太提药事服务费,那医院收入缺口主要靠政府补偿和服务收费来弥补,但问题在于,这两项费用中,政府补偿究竟能补多少?补偿的资金又从哪一级财政出?至今没有看到一套清晰补偿机制。

  政府补贴不到位,就会导致医院只能依靠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来弥补取消药品加成后的收入缺口。拆东墙补西墙,公众就没有直接受惠。


  比如,原来看一个病是2000元,药费占60%,医疗服务费占40%,而现在把药费降低下来到占40%,再提高服务收费到60%,市民还是要掏2000元,这仅仅只是费用的构成改变了。

  有调研说,江浙一个百强县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出现9000万的经费缺口,地市一级财政能够提供的补偿只有500万元。这只能说明政府没有积极参与医改,而只是试图对医院的收入构成做一个结构调整,这样的医改能给公众带来什么好处?

  《21世纪》:截至今年2月,全国各级财政已经为医改投入了3902亿元的资金,这些资金投入后效果如何?

  廖新波:医改启动已经一年,我个人没有感受到明显的变化。很多医院也没有感觉到改革已经来了,很多患者也没有感觉到现实好处。

  医改第一年这3902亿的资金据说主要用于城镇居民、新农合医保补助以及支持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为什么3902亿没有见到明显的效果?因为这些钱主要投于基层医疗机构的建设,还有一些投入提高医保的覆盖率,但是在启动基本药物制度上,还没有看到有投入,如果这一制度要切实推进,就必须要有投入。

  《21世纪》:公立医院改革16个国家试点地区操作方案4月已经上报至卫生部,据你所了解,哪些地区、哪些措施值得借鉴?

  廖新波:深圳之前已确定为国家级试点,现在广东省初步确定东莞和珠海作为省一级的试点城市。随后将依据国务院的医改文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现在还在等两市上报方案。关于补偿机制等关键还在研究中,细则还没有敲定。

  目前全国还没有一个系统推进的试点城市,各个城市主要还是局限于医院内部的改良和调整,集中在服务质量、服务安全、临床路径的实施等, 在系统外还没有实现重大突破。

  辽宁鞍山在补偿方面有一些想法,比如政府要在药品“零加价”后补贴医院差价的120%。补贴资金由市、县共同承担,第一年实行5∶5比例,第二年实行4∶6比例,第三年实行3∶7比例。三年后由县(市)区财政自行承担。

  这种补贴思路值得借鉴,至少显示出地方财政在积极地推动医改,一些省市在谈及补贴时都把责任推到下一级财政,鞍山思路提示我们,各级财政可以先合力把补贴机制启动起来,切实推进医改。

  原文发布地址:http://news.hexun.com/2010-06-01/123849587.html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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