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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凡礼:省级医保目录调整两大影响

2009-12-15 中投机械网
 
中投顾问提示:根据国家的要求,各省需要在2010年3月31日前发布各省的医保目录,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指出,各省医保目录的发布可能对医药企业以及各省的医药产业产生两方面的影响。

        文/中投顾问

  11月30日,人保部正式发布了《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及人们熟知的医保目录,根据国家的要求,各省需要在2010年3月31日前发布各省的医保目录,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指出,各省医保目录的发布可能对医药企业以及各省的医药产业产生两方面的影响。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指出,国家的医保目录分为甲、乙两部分,其中甲类部分的药品可以全额报销,乙类部分的药品是按比例报销,而各省的医保目录对于国家医保目录中的甲类部分是无权调整的,但是对于国家医保目录的乙类部分有15%的调整权。

  郭凡礼指出,此次国家医保目录中的乙类部分一共包含1624种药品,那么各省的这15%的调整权相当于可以调整243种药品,这个调整包括药品的调进和调出以及更改限定范围。

  而从各省医保目录的这15%调整权来看,可能会对医药企业和当地的医药产业产生两方面的影响,首先对于医药企业而言,争取进入省级的医保目录是这些企业市场扩容的最后机会,如果药企未能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又没能赶上各省医保目录的最后一班车,那么这些企业和进入了国家医保目录和省级医保目录的企业以后的发展道路是完全不同的。

  郭凡礼同时指出,另一方面,对于各省的医药产业来说,这15%的调整权可能会出现权力寻租的情况,地方保护主义的势头可能会再次显现,而这15%的药品调整不出意外的话肯定会落在各省本地的医药企业内,这样显然违背药物招标、采购中的“公平、公正、公开”。

  中投顾问发布的《2009-2012年中国医药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其实对于各省15%调整权可能会出现的地方保护主义抬头的态势我国目前能做的只能是加大对这方面的监管,然而在我国目前“以药养医”的体制下,要彻底杜绝这一现象的发生光靠监管还是远远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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