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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小排量汽车征收7.5%车购税

2009-12-24 中投机械网
 

  继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公布将减征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延长至明年底后,12月23日财政部网站又发布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新文件明确享受优惠的乘用车范围与今年的车购税优惠政策范围一致,仅调整了优惠税率。

  该通知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通知》还确定了明年能享受汽车购置税减征的具体车型,包括4类国产车,进口乘用车参照国产同类车型技术参数认定。

  《通知》发布的车型包括了所有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具体标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中代号为“7”、“6”、“2”、“5”的车辆类型。“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其中,国产越野汽车和国产专用车的“额定载质量(kg)”项要小于额定载客人数和65kg的乘积。

  今年1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汽车产业的调整振兴规划。为鼓励消费对抗金融危机,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财政部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此举大大的刺激了今年的汽车消费市场,使得中国汽车销售市场空前火爆。资料显示,2009年我国汽车产销首次突破了千万辆,乘用车占总销量超过了44%。

  虽然明年的优惠政策——7.5%的税率比今年5%的税率有所提高,但业内人士表示不会对汽车消费构成大的损害。据业内人士分析,之所以将今年的5%优惠税率提高到明年的7.5%,主要是因为今年的汽车销量大幅增长,而二三线城市汽车需求呈刚性增长。提高税率,并不会抑制汽车消费需求,同时又能增加财政收入。

  由于今年5%的购置税率优惠政策将在年底结束,因此业内预计政策调整将会引发年底汽车抢购风潮,即部分原计划明年年初购车的消费者提前至今年12月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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